總則為了在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中采用先進技術,合理利用和節約能源與資源,保護環境,保證質量和安全,改善并提高勞動條件,營造舒適的生活環境,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和工業建筑的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本規范不適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凈化與防護要求的建筑物、潔凈廠房以及臨時性建筑物的設計。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方案,應根據建筑物的用途與功能、使用要求、冷熱負荷構成特點、環境條件以及能源狀況等,結合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節能、衛生等方針、政策,會同有關專業通過綜合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在設計中應優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系統設計中,應預留設備、管道及配件所必須的安裝、操作和維修的空間,并應根據需要在建筑設計中預留安裝和維修用的孔洞。對于大型設備及管道應設置運輸通道和起吊設施。在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中,對有可能造成人體傷害的設備及管道,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位于地震區或濕陷性黃土地區的工程,在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中,應根據需要,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規范的規定分別采取防震和有效的預防措施。在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中,應考慮施工及驗收的要求,并執行相關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當設計對施工及驗收有特殊要求時,應在設計文件中加以說明。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除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該貼已經同步到 helloshigy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