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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主要職責
運用國家財政投入的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研究發現和培養科技人才,發揮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和協調作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
內設機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設:辦公室、計劃局、政策局、財務局、國際合作局、人事局等職能局(室)和數學物理科學部、化學科學部、生命科學部、地球科學部、工程與材料科學部、信息科學部、管理科學部等科學部
生命科學部
生命科學部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學術性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擬定生命科學領域的發展戰略、優先資助領域和項目指南;負責受理、評審和管理各類生命科學基金項目;負責國際合作交流項目的組織與管理;負責專家評審系統的組織與建設;承擔重要科學問題的咨詢;承辦自然科學基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生命科學部共設綜合處和科學處共十個處室
生命科學一處動物學、植物學、微生物學
生命科學二處林學與生態學
生命科學三處生化與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遺傳與發育生物學、免疫學
生命科學四處神經科學、心理學、生物物理、生物醫學工程
生命科學五處農學、植保學、園藝學和植物營養學及所屬有關的二級學科
生命科學六處畜牧學、獸醫學、水產學及所屬的有關的二級學科(代管動物學
生命科學七處生理學、病理學、預防醫學、衛生學及所屬有關的二級學科
生命科學八處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所屬有關的二級學科
生命科學九處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藥物學、藥理學及所屬有關的二級學科
生命科學部一處由微生物學學科與植物學學科組成,主要受理針對微生物和植物開展的生物多樣性、形態與結構、系統與進化、生理與代謝、遺傳與發育等科學問題的綜合研究。微生物學學科主要受理范圍:微生物資源、分類與進化,微生物生態學,微生物生理與生物化學,微生物遺傳育種,應用微生物學基礎,病毒學,基于微生物學的交叉學科。 植物學學科主要受理范圍:結構植物學,系統與演化植物學,發育植物學,代謝植物學,環境植物學,資源植物學(包括次生代謝、植物化學和天然產物化學),民族植物學,海洋生物學(植物)等
基金項目
重點項目
重大研究計劃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0
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
專項基金項目(科學部主任基金)
面上項目(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
其它(科學出版資助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委主任基金)
2004年年度總經費達22.46億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與受理
申請程序
申請者資格
限項申請規定與限項對象
申請項目的責任與義務
擬申請者可以登錄自然科學基金會網站查閱有關規定、辦法和相關信息
面上項目受理要求
申請者資格 面上項目申請者除需具備申請自然科學基金的基本資格外,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已獲得博士學位;沒有博士學位,但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研究人員也可以在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下申請面上項目。 如果申請者是在職研究生,除滿足上述要求外,還須征得導師同意后方可進行申請。 沒有博士學位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研究人員不能作為負責人申請項目。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者年齡在受理申請當年的1月1日須未滿35周歲,且從未獲過該類項目的資助,即只能獲得一次青年科學基金的資助。 地區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者須為下述行政區所轄單位的正式受聘人員: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2)限項申請規定 面上項目實行限制申請及承擔項目數量的規定。在同一受理期內,作為項目申請者每人只能申請1項面上項目。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研究人員,當年申請及承擔在研(含參加)的面上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2項,即申請和承擔在研項目的數量須滿足如下公式: 申請項數(作為負責人)+ 申請項數(作為項目組主要成員)+ 在研項數(作為負責人)+ 在研項數(作為項目組主要成員)£ 2項。
面上項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時間一般于每年3月31日截止
申請書正文內容的撰寫
立項依據與研究內容(4000-8000字) ①項目的立項依據 該部分需要闡述項目的研究意義,分析國內外研究現狀,并需要附上主要參考文獻目錄。 ②項目的研究內容、研究目標以及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該部分為重點闡述內容。 ③擬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該部分包括有關方法、技術路線、實驗手段、關鍵技術等說明。 ④本項目的特色與創新之處 ⑤年度研究計劃及預期研究結果 該部分包括擬組織的重要學術交流活動、國際合作與交流計劃等。
(2)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2)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①工作基礎 與本項目相關的研究工作積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績。 ②工作條件 包括已具備的實驗條件,尚缺少的實驗條件和擬解決的途徑,包括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部門開放實驗室的計劃與落實情況。 ③申請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簡歷 包括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的學歷和研究工作簡歷,近期已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主要論著目錄和獲得學術獎勵情況及在本項目中承擔的任務。 ④承擔科研項目情況 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情況,包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要注明項目的名稱和編號、經費來源、起止年月、負責的內容等。
評審程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接收并審查
專家評議
評委專家評審
自然科學基金委復審
科學意義或應用前景
2.提不出科學命題
3.指不出需解決的共性問題。
4對擬開展本項研究工作的理由不充足以及理論和學術意義不清
5應用前景不清
6.說不清研究價值
學術思想的創新性:
1.內容龐雜或空泛,重點不突出
2.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不清
3文獻的時效性不夠
4非解決一個學術性的目標,目標設置偏大
5不象解決科學問題
研究內容
無研究特色,不能代表新穎的學術思想
重復或跟綜
無原創性
總體研究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針對性,是否可行,技術方法是否有所創新
總體研究方案
欠合理或針對性不夠或不可行
技術方法是否有所創新
技術路線不具體、清晰
研究隊伍和研究條件方面
項目主持人和主要人員的研究能力
工作基礎
人員組成
實驗條件
經費
經費與研究內容不符
參考:
勞務費<15%,國際合作與交流<15%,管理費<5%,研究經費>65%
項目申請書撰寫參考建議
1 立項依據
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既要介紹國外動態,更要介紹國內研究的情況。列出國內外同行的工作,指出需解決的共性問題。
介紹國內情況應包括申請者本人的研究工作,這樣可以使評議人從中了解申請者的一些思路。
必須闡明申請者擬開展本項研究工作的充足理由以及理論和學術意義。
主要參考文獻要顯示國內外關鍵性的研究工作,要注意文獻的時效性(經典文獻除外)。
2 研究內容
應緊緊圍繞研究目標,要集中精力解決科學問題,避免內容龐雜或空泛,重點不突出。
3研究目標
應是解決學術性問題,避免、解決一個非學術性的目標或做一件達到某一指標的具體工作,同時也要避免泛泛探索規律的研究。
4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要清楚,避免漏寫此項
5研究方法、技術路線 要具體、清晰。
6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工作基礎指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與本項目有關的研究工作積累以及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績,不是指所在單位研究集體或者導師的工作。
工作條件包括已具備的實驗條件,尚缺少的實驗條件和擬解決的途徑,以及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部門重點實驗室的計劃與落實情況。
申請者簡歷必須包括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的學歷和研究工作簡歷,近期已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主要論著和獲得的學術獎勵情況及在本項目中承擔的任務。要列出相關論文(著)所有作者排序、論文(著)名稱、期刊(出版社)名稱、發表(出版)時間。
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情況,包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其他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要注明項目的名稱和編號、經費來源、起止年月、負責的內容等,為了使評議人能夠了解擬申請的項目與正在承擔的項目的關系與區別,應對正在承擔的項目的研究任務和重點給出簡單的說明。
祝您成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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