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中船集團公司與中海油總公司在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的約定,雙方除在海洋工程裝備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外,還將在項目總包、貿易物流、資源儲運、液化天然氣(LNG)氣站建設、金融租賃、節能環保等領域創新商業合作模式。 中船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胡問鳴,副總經理路小彥、吳強,中海油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王宜林,副總經理吳振芳、劉健等出席簽約儀式。吳強和劉健分別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 攜手打造央企產業鏈 胡問鳴把這次戰略協議的簽署稱為“中國海洋裝備制造龍頭與中國海洋油氣資源開發中堅的牽手”。 中船集團公司是我國最主要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供應商,能夠提供涵蓋勘探、開采、儲運等的全系列海洋油氣工程裝備,中海油總公司則是我國最大的海上油氣生產商。據不完全統計,自1982年至今,中船集團公司已累計為中海油總公司相關項目設計、建造了包括“海洋石油981”號3000米深水半潛式鉆井平臺、30萬噸浮式生產儲油船(FPSO)、深水工程勘察船、大型LNG船等在內的30余型、60多座(艘)海工裝備,價值上百億元。 “這些海洋工程裝備為中海油總公司一系列重大海洋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根本的裝備與技術支撐。與此同時,在中海油項目的牽引下,中船集團公司的產品設計、建造經驗也在不斷積累與豐富。這些都得益于央企產業鏈的融合發展。”胡問鳴表示。 雙方在“海洋石油981”號3000米深水半潛式鉆井平臺的成功合作,則讓王宜林一直難以忘懷,也使他對今后與中船集團公司的合作充滿信心。他表示:“中海油總公司能夠擁有以‘海洋石油981’號為旗艦的深水作業團隊,實現我國海洋石油工業由淺水向深水的歷史性跨越,與中船集團公司的支持與合作密不可分。中海油總公司愿以此次戰略合作協議的簽署為契機,繼續拓展和深化與中船集團公司的合作,共同推動我國海洋石油工業實現新的跨越發展。” 立足內需建設海洋強國 “同為伴海而生、依海而存的中央企業,踐行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建設海洋強國戰略,是中船集團公司與中海油總公司共同的歷史使命。提升我國海洋政治、經濟在世界上的地位,增強我國在遠洋海洋資源開發方面的話語權,是雙方共同的發展責任。”胡問鳴與王宜林就此觀點達成了共識。 目標已定,如何踐行使命和任務成為擺在兩家企業面前的問題。在剛剛結束的201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擴大內需”被定為今后一段時期內中央經濟工作的戰略基點。“由中海油總公司主導的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利用所衍生出的對海洋工程裝備的需求,將成為我國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的核心驅動力之一。”胡問鳴表示,這為中國海洋工程裝備的研發與制造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有利條件。 王宜林對此判斷表示贊同,他表示,中海油總公司愿積極融入國家重大戰略部署,通過進一步加快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帶動和促進船舶制造業、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發展,為海洋強國戰略的實施作出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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